榆林学院图书馆
   
 
 
当前位置: 首页>>新闻通知>>正文
我馆刘小龙书学论文刊于《书法》
2025-11-18 10:20  

1117日,上海《书法》杂志2025年第11期(总第434期)“研究”栏目刊登了我馆刘小龙《两〈汉书〉中“善史书”并非指书法艺术》一文。

“史书”在两《汉书》中多次出现,由于该术语涉及汉代法律、政治制度、教育体制等,古今中外史学界学者对这一术语的具体含义多有解读,但目前尚未形成共识。刘小龙通过考辨汉代职官及课试制度,解读相关纪传文本,辨析史家措辞差异及作史不同目的等,提出自己对“史书”含义的认识和理解,为中国汉代书法史的时限划分提供了有益参考。兹转录原文如下,以飨读者。

两《汉书》中“善史书”并非指书法艺术

刘小龙

内容摘要:论文通过考辨汉代职官及课试制度,参考韦昭等注,得出《艺文志》所载“史书”是指图籍秘书。又通过分析西汉武、宣时期重用“文法吏”的历史事实,解读相关纪传文本,推知《汉书》纪传中所谓“史书”指的是章奏表疏等行政文书。从范晔和袁宏不同修史目的入手,辨析二者对北海王“善史书”的不同表述是引发误解“草书尺牍”的主要原因,结合明帝严刑峻法的现实和国家相关典章制度,从而得知《后汉书》所言“史书”指的是启蒙幼童的字书。

关键词:善史书;史书;草书;图籍秘书;行政文书

 

“善史书”“能史书”在两《汉书》中多次出现,前修时彦多有解读:有的认为“史书”是“隶书” ;有的认为在西汉多指文字,东汉则多指书法 ;有的认为是指文字表达能力 ,等等,虽各有道理,但似乎依然还有补充余地。尤其是不少论者把“史书”与“草书”联系起来论述汉代书法,给客观认识汉魏晋唐书法流变带来不少困惑。在书法成为一级学科的今天,认真梳理“史书”含义,也属题中应有之义。通过仔细寻绎两《汉书》中的相关事例,可知“史书”在两汉时的本义与书法艺术无关,而是别有所指。

一 《艺文志》中“史书”指图籍秘书

《汉书》言“史书”者凡7例:除《艺文志》外,余者皆见于个体纪传中,计有汉元帝、贡禹、王尊、严延年、冯嫽、许皇后等。班志所言“史书”涉及汉初律文,今之解释者虽多,却不易使人明了。现略作分析。志曰:“太史试学童,能讽书九千字以上,乃得为史。又以六体试之,课最者以为尚书御史史书令史” 。文中的“尚书御史史书令史”,韦昭注为“若今尚书兰台令史”。臣瓒注曰:“史书,今之太史书。”今本《汉书》大概惑于韦注,故而没有把“尚书御史史书令史”点断。结合班志行文惯例、前后文意、汉代考课制度及职官秩级,我认为,只有将其点为“尚书、御史、史书令史”才符合律文原意。这其实是“尚书令史、御史令史、史书令史”的省称。这种承后省略或前后兼承省略的行文方式在《百官表》中不复少见。例如,表言“郎中有车、户、骑三将”,就是“郎中车将、郎中户将、郎中骑将”的省略说法。樊哙曾任郎中骑将,盖宽饶“迁谏议大夫,行郎中户将事” 。再如“中郎有五官、左、右三将”,也是“五官中郎将、左中郎将、右中郎将 ”的简称。房凤由光禄大夫“迁五官中郎将” 。此皆例证。

汉代尚书、御史皆属少府。尚书之下有左右丞、侍郎、令史等属官,而御史大夫之下有中丞、丞、侍御史、兰台令史等 。班志引汉律,是为了说明学童经考课后进入仕途的晋升途径,而考课内容又仅是字书字体而已,与文法吏事无涉。汉人考课分九等,以第一、二、三等为“最” 。按照常理,即便第一等的学童,也不可能直接除为尚书、御史这样担负天下枢机之任的要职,而应当是从“令史”起步,积以时日劳效,渐次迁转。《唐六典》卷一引《汉官仪》云:“能通《仓颉》《史篇》补兰台令史,满岁,补为尚书令史。满岁为尚书郎。 ”《晋书·职官志》载:“尚书郎初从三署诣台试,守尚书郎,中岁满称尚书郎,三年称侍郎,选有吏能者为之。 ”按照这些记载,则学童考课“最”者,当先补百石秩的兰台令史,再补二百石的尚书令史,然后补四百石的尚书郎。这个升迁的先后次序也可通过具体事例得到印证。班固因私撰国史被人告发,但明帝爱才,将其召诣校书部,除为兰台令史,后因他参与编撰《世祖本纪》,迁为郎,典校秘书。贾逵、杨终博学高才,皆曾征诣兰台,拜校书郎,与班固共校秘书。

汉代文籍分藏内外,兰台是殿中收藏图书秘籍之所,属御史掌管。东汉桓帝又设秘书监,掌禁中图书秘记。《唐六典》曰:“汉御史中丞掌殿中兰台秘书图籍,因置兰台令史典校其书,……东观有校书部,……雠校典籍,刊正文字。……皆辨其纰缪,以正四库之图史焉。 ”由此推知,“史书令史”的职责有类于“兰台令史”,主要负责经籍图书的校订整理,则其“史书”者,当以图籍秘书来理解为是。从这个意义上说,韦昭的注释是正确的,意即负责整理校点秘书图籍的官吏,此乃浑而言之。如果换个角度说,就是臣瓒所言“太史书”——太史所掌管的秘书图籍。太史在西汉的职责是掌管文史星历、图书秘籍等。虽然未见记载两晋太史具体职责的文献,但从典章制度的延续性来推测的话,则晋之太史仍然应该掌管图籍。西晋左思“兼善阴阳之术” ,与其父左雍担任殿中侍御史不无关系。东晋殿中侍御史奚郎未能出补湘东郡,就是因为吏部尚书王彪之认为他是“卜术之人”,其才能器识不足以出典此郡 。王彪之曾任御史中丞,其言“卜术”必然有据。《唐六典》曰,“江左,……吴道欣以殿中侍御史兼领太史。 ”据此而言,可知东晋太史亦属兰台之职。如此看来,则韦昭、臣瓒二注本质上是一致的,只因时代、视角不同而说法有别。

二 《汉书》纪传中“史书”指书疏章奏等行政文书

西汉一朝以文法治政的能吏,多出现在张汤、赵禹共定律令之后。班氏使用“史书”这一术语,旨在反映“文法”在当时治务中的普遍性。而所有这一切,又以张汤“劾鼠”一事为起点,直到王莽时的陈遵“善书”,基本上都是围绕“文法”“文辞”这个核心要素进行叙述。笔者以为,所谓的“史书”,当解作书、疏、章、奏等行政文书似较恰当,而与所谓的书法艺术则了无关系。学者对贡禹、王尊、严延年之事多所熟悉,故不赘述,特以倪宽、张敞等人为例,从侧面助解“史书”一词的真正含义。在《倪宽传》中,史官通过“疑奏”先却后可的典型案例,不仅生动展现了倪宽擅长章奏的能力,同时也表明了武帝“外儒内法”的施政倾向 。张敞以儒雅治政为人称道,但也存在“鞠狱不直,枉法以诛”的一面,五日之内枉杀下属絮舜就是“奏可论死,奄忽如神”的显例 。宣帝曾下诏切责官吏“析律贰端,深浅不平,增辞饰非,以成其罪” ,这就说明舞文弄法在当时并非个案。路温舒对这一现象有深刻认识:“上奏畏却,则锻练而周内之。盖奏当之成,虽咎繇听之,犹以为死有余辜。何则?成练者众,文致之罪明也。 ”元人胡三省从“文法吏”的角度出发,解释冯嫽能“史书”为能“吏书”是很有道理的 。意即习于吏事,精于文法,能够根据相应的目的和需求,将其锻造成有理有据的书疏章奏供皇帝裁决。

对于上述各级官吏“善史书”的解释,学者或许容易接受,但将之移于元帝身上,则可能感到难以理解。所以,有必要就此事进行深入分析。班氏在元帝本纪“赞”语中,简明扼要总结了元帝的个性特征及为政得失。按照史家行文惯例,赞语所及之事,多属传主的关键事项,必然在本传或他传有所体现。元帝“好儒”“恭俭”及音乐才能皆有例证,唯独“善史书”一事,如果按照擅长书法艺术来解读,则在相关纪传中见不到只言片语的佐证资料。更多的是因为裁决书疏奏章不当而导致人事、国政发生重大变故的事例,因不悉文法导致顾命大臣萧望之下狱尤为显例。班氏一针见血指出其为政的最大弊端就是“牵制文义,优游不断。”阉宦之所以能三番五次通过奏章欺枉至尊,就是因为元帝不谙文法。然史官借他人之口言其“善史书”,明褒暗贬的春秋笔法跃然纸上。元帝为太子时,即师事萧望之、周勘等名儒硕学,则其能通小学《史籀篇》等字书也属情理中事。汉代固然通行隶书,但篆籀依然存在,不仅用于高文典册,也见于边疆吏卒习字之用。否则,张敞也不可能辨识美阳周鼎上的铭文。《晋书·束皙传》载,汉明帝显节陵中的策文用的就是科斗书 。《流沙坠简》当中也有四枚篆书干支谱简 。由是言之,应劭之注似乎不无道理。但不管是释为《史籀》字书还是大篆字体,这都不是问题的关键。而关键之处在于,要看应劭此注是否针对史官所言“善史书”之本意而发,否则便是文不对题。通过上述分析,应劭的注释显然与班彪本意不合。而清人钱大昕、姚鼐、段玉裁未加详察,径以“隶书”来纠弹应注,不免药不对症,将错就错。

对于许皇后的善“史书”,同样也体现在书奏方面。史载儒生谷永等人为了谄媚元舅大将军王凤,多次上书成帝,将当时的天灾人祸归咎于后宫。成帝听信谗言,下诏切责许皇后减省掖廷用度。诏书虽出成帝,实则成于谷永之手。史言谷氏“前后所上四十余事,略相反复,专攻上身与后宫而已。 ”史官正是通过许皇后不假他人之手上疏成帝自解一事,以证明皇后善“史书”。其含义与前述能吏一样,依然指章奏书状等行政文书。吕思勉说,西汉善史书者,皆指文法。其说甚是 。

三 《后汉书》中“史书”指的是字书

《后汉书》所涉“史书”者6例:北海敬王,乐成靖王、安帝、左姬、邓皇后、梁皇后。这些皇室贵胄的幼童“能史书”“善史书”,既是西汉后期古文经学兴起的反映,更是东汉崇儒重教的现实表现 。在这种重教好学的大背景下,则可断知范书所谓的“史书”,指的就是隶属于经学的小学字书。中华书局1965年版《后汉书》中的“史书”二字皆加书名号,体现了老一辈学者对“史书”含义的理解。王国维认为,汉代教学用的《苍颉》《凡将》《急就》《元尚》诸篇,目的是使学童识字习字 。陈梦家认为东汉的字书是“通读古文经的工具”,是开启六经的钥匙。 所以说,章怀太子等人注“史书”为字书,这是正确的,也是多数学者能够理解和接受的,唯有北海敬王一事看似有些特殊,需要进一步辨析。尤其自唐人张怀瓘误解北海敬王“善草书”后 ,不少论者往往把这一事例当作东汉草书发达的可靠例证,以至众说纷纭,迄今不得正解。

范晔《后汉书》旨在借事发论,叙事则“举其大略耳” ,与袁宏《后汉纪》“斟酌抑扬,寄其高怀”的史笔大不相同 ,而这恰好是能否正确理解“驿马取草”的关键之处。比照一下二者对北海敬王刘睦的叙述,便可感知一二。袁纪云:“睦能属文,善史书,作《春秋指义》《终始论》及赋颂数十篇。病临困,帝以驿马诏睦为草书尺牍十首。 ”而范书则曰:“睦能属文,作《春秋旨义终始论》及赋颂数十篇。又善《史书》,当世以为楷则。及寝病,帝驿马令作草书尺牍十首。”表面看二者大意略同,细味之则别有玄机:袁纪通过驿马取草之事,在点明北海王与明帝特殊关系的同时,春秋笔法蕴含其中——贬抑明帝以察为明!范书则不然,由于把“善史书”后置,使其与驿马取草形成直接因果关系,尤其是“史书”后的“楷则”云云,不仅说明范氏本人即有视“史书”为书法艺术的嫌疑,而且极易引起读者误会。笔者认为,对驿马取草的正确理解,当以袁纪为据。如果按照范书来解,则与国家典章、人情世故、时政形势皆所乖违,恐非史官本意。

自汉迄唐,固然有草上表疏的记载,但这绝不是因为草书艺术所致,而是至尊对股肱大臣超越国典的恩宠。获此殊遇之臣,可以把未经缮写、书迹不谨、多有点窜的书疏草稿上呈皇帝,而不受国典制裁。魏文帝命侍中刘廙“通草”,是因为他在曹魏“禅汉”中立有大功。吕思勉说,刘廙的答书证明了“草书不能施于所尊。 ”同样,东晋明帝诏尚书令郗鉴“草上表疏”,也不是因为他草书高妙,而是因为“万机动静辄问之”,故而特许草书上事“以从简易” 。所以说,诏命北海王草书尺牍是超越礼仪的政治待遇,这是由当时特定形势所决定的。北海王自幼及长,与明帝关系甚为融洽。明帝即位后,法网严峻,作为藩辅的北海王,忠于朝廷,谢绝宾客,敛翼自保。明帝时的东海王刘疆,章帝时的东平王刘苍,疾病之时,朝廷遣医视疾,乃至“使者冠盖不绝于道” 。何以北海王命悬一线之际,“帝以驿马诏睦为草书尺牍十首”?违情悖礼的表象背后,盖有深意存焉。明帝一朝屡有藩王谋反,尤其是永平13年楚王英反,穷治其事,永平16年淮阳王延反,株连死者不计其数。永平17年正月,北海敬王薨。北海国距京师一千五百里,对于“病临困”的北海王来说,生死间不容发,值此卒迫之际,明帝下诏驿马千里取草书尺牍,有如当年“乘驿问政”于北海靖王刘兴那样,当是想从临终之前的刘睦口中获取治国理政的建议,而并不是因为他的“草书”艺术。我认为,只有这样理解,才符合史籍本意。所以说,北海王的善“史书”,无疑与其他几例一样,就是幼童受学的字书而已。

 

写字而成艺术,盖当始于东汉崔瑗、蔡邕以“势”立论,续以魏晋“迟”“速”“筋”“肉”之辨,唐人作字遂以“遒美”为法,欧、虞、颜、柳足为楷则。宋人以意作书,法亦澌漓。元人矫宋之弊,复归于正。嗣后法意随时消长,既有文祝王董、傅山、王铎等黄钟大吕,也有徐渭、朱耷等变徵之声。乾嘉已还,碑帖分途。包氏崇碑抑帖,难免阿私之意。康氏变本加厉,遂开诡险一途 ,辅以羊毫生纸共助其弊 ,而“苟且鄙倍骄吝”之书风靡于时。缘此,王国维慨叹:“一艺之微,风俗之盛衰见焉。 ”前人之识见,或可资后人借鉴。

作者单位:榆林学院图书馆

据悉,《书法》创刊于1977年,由上海书画出版社主办。作为新中国大陆首家书法专业期刊,涵盖书法史料研究、学术专题探讨、书法教学及篆刻艺术等领域,面向全球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发行,被知网、维普、国家图书馆等权威机构收录。2008年入选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》,2017年被认定为学术期刊,并获“中国百强报刊”称号。

杂志目录的链接: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oP3UvjDTzTBAWzOQ_XyXCA


关闭窗口
   
  新闻通知
· 我校图书馆读者服...
· 我馆刘小龙书学论...
· 中共榆林市委党史...
· 中国农业出版社图...
· 我馆刘小龙书学论...
  常见问题
· 试用数据库与订购...
· 期刊阅览室的期刊...
· 怎样得知图书馆最...
· 图书外借时间是多...
· 馆藏书目信息查询...
· 进入图书馆如何查...
  网站导航
学院首页 | 统一认证
研究生院 | 学生工作部
中国国家图书馆 | 北京大学图书馆
清华大学图书馆 | 武汉大学图书馆
 
 
 网站地图 | 联系我们 

版权所有:榆林学院图书馆      地址:陕西省榆林市崇文路51号
网站管理:信息技术部